函轉教育部公告-各單位提供教職員生等相關表單及資訊系統內容,以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規範及實務所需,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09-21
| 收 發 文 號︰1110007690 | 聯 絡 方 式 |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楊雅婷 |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5857 | ||||||||
| 發 文 字 號︰臺教技(三)字第1112302848號 | |||||||||
| 發 文 日 期︰2022-09-02 | |||||||||
| 附 件:無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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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為調查貴校各單位提供教職員生等相關表單及資訊系統內容,以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規範及實務所需,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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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以下簡稱同婚專法)業於108年5月24日施行,為符同婚專法,請貴校 檢視各單位所提供之表單和系統倘屬封閉式欄位原「父」與「母」分列,請改為「父/母」與「母/父」;另原欄 位原「夫」或「妻」分列,請改為「夫/妻」或「妻/夫」,以供填寫資料者依需要圈選填寫;另如為封閉式欄位 ,或可將勾選欄位更改為下拉選單,提供適合清單供填寫資料者自行選擇。另為使本調查更為周延,請增設使用 者主動回饋機制。 二、本次調查範圍為貴校內各單位提供教職員生等填列或使用表單、系統和網頁,如涉及需修改既有表單、系統和網 頁,請自行列管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修正完成。如有需要,本部將另行調查後續辦理情況。 三、為了解貴校目前現況,請於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填報本調查表(網址:https://forms.gle/v5BbuMiBJW1mqH JV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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