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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電腦教室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 2020-08-27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電腦教室管理辦法

91年5月30日行政會議通過
96年11月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1月12日電腦諮議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1月14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15年4月13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 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使所屬電腦教室能支援全校師生之電腦教學與活動,並能善盡管理與維護之職,訂定此辦法。
  2. 本中心電腦教室提供教學使用,開放上課班級及單次借用兩種。
  3. 上課教室提供繳交電腦實習費之學生上課使用;單次借用於開學後第2週開放借用。
  4. 單次借用採用二節課為一單位計算,每學期相同班級或單位以三次借用為限。超過借用次數者,每次酌收500元電腦教室清潔維護費。前述收費原則適用於校外計畫補助案活動及未收取電腦實習費之班級;如課程確有使用電腦教室之需求,應納入收取電腦實習費之資訊類課程。
  5. 教室電腦使用前、使用中遇有任何問題或故障,學生有義務立即報告任課老師處理,請老師紀錄以利維修;操作電腦所產生的檔案資料請自行留存,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6. 電腦教室請脫鞋進入,鞋子請置入鞋櫃勿放在走廊上,以免有礙觀瞻或發生絆倒危險。
  7. 嚴禁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電腦教室,教室內請勿嬉戲或喧鬧,禁止私自安裝任何軟體,並需維持使用環境整潔。
  8. 上課教室請老師或指派學生至資訊中心填寫電腦教室借用表,下課時將投影機、冷氣及電腦關閉、電腦椅歸位,並確認門窗上鎖後,至資訊中心歸還鑰匙。
  9. 非經授權,嚴禁刪除、移除、複製軟體或修改電腦設定,亦不得拆卸或移動電腦教室內之設備,若因此而導致設備損壞須照價賠償。
  10. 使用電腦及網路須遵守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 BBS站管理使用公約」及智慧財產權等法規。
  11. 違反本辦法第4條規定者,得停止其後續借用申請,或視個案性質、使用目的專簽至校長核准。
  12. 違反本辦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者,第一次進行柔性勸導,再度違反者須打掃電腦教室及周邊環境。
  13. 違反本辦法第9條或第10條規定者,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議處,情節重大者移送法辦。
  14.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報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規章名稱: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電腦教室管理辦法
通過日期: 115.04.13
通過會議: 行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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