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98年7月31日行政會議通過
104年1月12日電腦諮議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04年1月14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1條 目的
為提供本校教職員生於校園內使用無線網路環境,提升教學品質,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並維持無線網路資源之公平使用,特訂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無線網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2條 管理單位
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資訊中心)為本校無線網路管理單位。
第3條 服務對象
一、 本校在職教職員。
二、 本校在學學生。
三、 至本校洽公之訪客。
第4條 帳號之啟用
一、 教職員:由教職員向資訊中心提出電子郵件帳號申請,e-mail信箱位址即為登入帳號。
二、 在學學生:學生完成入學報到手續後,由資訊中心統一建立學生電子郵件帳號後,e-mail信箱位址即為登入帳號。
三、 臨時帳號:由使用單位向資訊中心網路作業組提出申請,供校園內活動或會議時暫時使用,活動結束即停止帳號使用權。
第5條 帳號之使用責任
一、 為維持全校無線網路使用正常,使用者需遵守本辦法相關規定。
二、 使用者須受「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則」相關法令規範。
三、 使用者須定期更換密碼,如有密碼遺失或被盜用情形,應儘速向資訊中心網路作業組通報處理。
四、 本校無線網路服務僅提供學術及公務使用,禁止做為商業性之用途。
五、 禁止干擾破壞主機或網際網路上其他主機之軟硬體系統,散播病毒、垃圾郵件或其他類似情形皆在禁止範圍。
六、 禁止傳送具威脅性、猥褻性或不友善之資料。
七、 確實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第6條 管理及維護
一、 使用者需自備電腦及無線網路卡。
二、 全校無線網路基地台(Access Point)之佈設由資訊中心統一規劃,配合各頻道分配以達到最佳訊號品質,己佈設無線網路基地台亦屬資訊中心管理。
三、 校園無線網路將以提供全校涵蓋為目標,禁止私自架設無線網路基地台,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資訊中心將不定期以無線網路頻譜分析儀器進行監測,一經查獲,將進行相關防護措施,並執行拆除動作。
第7條 帳號之使用期限
一、 教職員:使用期限至離職日。
二、 在校學生:使用期限自入學日至畢業離校手續完成日。
三、 臨時帳號:依照申請期限為準。
第8條 帳號之強制暫停或終止
一、 使用本校無線網路服務如有下列不當之行為,學生送請學務處處理,教職員送人事室處理,若情節嚴重涉及刑責者,移交檢警機關辦理。
(一) 攻擊校內外主機或其他設備。
(二) 盜用他人帳號者。
(三) 違反著作權法者。
(四) 利用本校無線網路服務進行商業行為者。
(五) 其他不當使用行為,導致他人權益受損者。
二、 上述情節如經查證屬實,管理單位有權停用該帳號2個月,帳號停用期間一切損失或紛爭,由該帳號所有人自行負責。
三、 如發生不當行為情節重大者,管理單位亦可無限期終止該帳號使用。
第9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