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 遠距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 :
2025-10-27
一、教師申請遠距教學準備文件與注意事項:
- 線上申請易課教室平台遠距備課與線上審查課程,依照107學年度第2學期新修訂之「數位學習實習辦法、遠距教學評鑑辦法」實施辦理。
- 教師請電洽資訊中心(分機:301-303),開設「線上審查課程與備課」課程。
- 課程開設完成後,請依照流程圖中(如下圖所示),準備易課平台上傳相關課程資料:
- 課程計畫提報大綱
- 課程前導單元、錄製3次遠距教材、補充教材(10篇)。
- 預設測驗2次、作業1次、4個課程討論主題。
- 採用書籍附錄授課光碟錄課,須取得書籍(商)之合法智慧財產授權。(若使用自製教教材,請填否)
- 請教師依照「教師次學期擬開設遠距課程 審查評分表」填寫並列印紙本,繳交系課程委員初審。
二、各學院提報遠距教學課程相關文件及注意事項:
- 遠距教學課程院統計表(以院為單位,如下列附件:院遠距教學課程統計表)。
- 系、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務必提供系課程、院課程會會議紀錄影本)。
- 教師次學期擬開設遠距課程系課程審查評分表。
- 敬請每學院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報3門以上遠距教學課程,截止收件日:114年11月28日。
三、遠距教學相關注意事項:
- 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母法規定,所稱遠距教學課程,指每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
- 前項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數,包括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
- 上述教育部辦法:每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即應1/2以上不到校之遠距教學方式。(到校課程之實體課程包括期中考、期未考、到校專題討論等等)。
- 依照校內遠距教學辦法,開設遠距教學授課,遠距教學影音教學總時數須達1/3以上學時。
(例:教師填報「遠距教學課程計畫提報大綱」,8週實體課程,10週不到校進行遠距教學,其課程2學分、課程3學時。即影音教學錄製總時數=(10週*3學時*50分鐘)/3,須錄製500分鐘以上)。 - 其他相關遠距檢核、評鑑辦法請參閱:遠距教學評鑑辦法。
